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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城镇房屋建筑装饰装修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对全市城镇房屋建筑装饰装修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后,住宅装修前需提前向物业服务企业或房屋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报登记。此外,《通告》还对企业资质管理、乱拆改具体行为、监督惩处方式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住宅装修要提前申报登记。《通告》规定,开工前,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应向物业服务企业申报登记,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和装修安全承诺书;非物业小区的住宅装修,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报登记,签订装修安全承诺书,告知装饰装修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装饰装修企业要凭资质从业。《通告》明确,在达州从事装饰装修的企业要按照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同时,从业前要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同步纳入信用体系管理。
乱拆乱改行为要遭严格禁止。《通告》重申,明确禁止“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等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已鉴定为危险建筑物的,不得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施工。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等行为,必须依批准实施。
装饰装修行为要实行联动管理。《通告》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和社区对所辖区域装饰装修行为开展巡查监督,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立即制止;已造成违法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要及时上报行政执法部门,由其依法及时作出处理。装修人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服务人或社区对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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